读者宋一丹:我与丈夫长期分居,我曾起诉与他离婚被驳回,半年以后,我们的感情并未见好转,我再次起诉要求与他离婚,他也同意。 在我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我曾向我父亲借过一笔钱用于家庭生活,有父亲的借条为证,但丈夫不予认可。 请问:法院会认定我与父亲之间的债务吗? 答:你虽提供了给你父亲所书写的欠条,但你丈夫对该欠条不认可,因为你父亲与你存在利害关系,所以你若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你与你父亲之间存在债务关系,法院可能不会认定你们之间的债务。
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