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文化副刊 > 拍案 > 正文
新闻搜索 高级搜索
 
一楼住户也要交电梯费吗
新闻热线:0431-96618 来源:新文化报·新文化网 日期:2007-9-5 8:44:57 切换:

[提要]:
 


    对于住在高楼里的业主来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与他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个法律概念。从空间上看,大家的房子“叠”在一起,权利也就叠合在了一起,为此必须通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加以规范。物权法首次对此予以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小区的道路、绿地、车位、车库归谁所有,住在一楼该不该交电梯费……这些在物权法里都可找到答案。

关于电梯费的困惑

    张先生在一个小区里买了一套房,房子在一层。他住进后不久,在交物业费时发现其中有电梯费一项,便找物业公司交涉,认为自己住在一楼,从不用电梯,就不该交物业费。物业公司的人说:“你在楼里住,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用电梯,怎么能不交电梯费?”张先生一听急了:“那好,我向你们保证以后绝不用电梯,你们也别收我电梯费。”

    其实不光张先生,很多住在较低楼层的业主可能也都会有这样的困扰。那么物权法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

    这涉及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对于住在楼房里的业主来说,除了对自家屋里那部分空间有所有权,对于楼道、电梯,以至小区里的道路、花园等等是否也有所有权呢?要知道,很多部分是列入公摊面积收了业主钱的。但如果大家都交了钱,都有权利,权利又如何行使才不至于互相“打架”?这些问题如果不断清楚,会纠纷和麻烦不断。

    物权法规定,业主除了对自己的房子享有专有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也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就明确:专有和共有、共管的权利共同构成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但仅此显然不够,不同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往往重叠在一起,因此规范其行使就尤显重要,物权法对此有更具体的条款。

    对于费用问题,物权法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确定。

    按照这个规定,张先生住一楼该不该交电梯费问题就很明确了。如果购房合同里或者全体业主有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约定处理,否则,根据法律,电梯属于建筑物的附属设施,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无论你是否实际使用,都应该分摊费用。而且物权法特意规定,对共有部分的义务,不能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

■相关链接

小区这些部分归谁所有

     □小区里的道路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一般来说,封闭小区里的道路应属于业主共有。但有的小区比较大,小区里的道路也承担着公共交通功能,比如有公共汽车通行,这就归市政所有,不属于业主共有了。

     □小区里的绿地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所以小区里绿地不能一概而论,得看具体情况。对于属于业主共有的绿地,如果出现开发商另作他用,绿地“缩水”,业主可以依法维权。应说明的是,这里指的是作为土地上附着物的绿地,而不是指绿地的土地所有权。

     □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虽然由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使用,但所有权并不属于它。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包括管线、电梯、路灯、公益性文体设施等,以及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并且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公司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新闻编辑:
下一篇更精彩:网上举报争议不断
·相关资讯
更多精彩娱乐,尽在 娱乐频道
·新闻评论
更多精彩观点,尽在 新闻社区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今日头条
吉林调酒女孩拣到世上最小哺乳动物鼩鼱
距今1000年左右的辽代古墓被私挖 古董被私分
四地同推策划 欢乐同学会你想怎么过?
德惠市8岁小学生掉厕所溺亡?谣传!
长春破获近年来最蹊跷肇事逃逸案
研究发现天池水能减少动脉硬化发病率    
泰国水果明年3月将大量进长
找目标 搭话 偷皮包 监控录像拍下偷包过程
俄、蒙、东南亚邀吉“淘金”
“万里大造林”名誉副董事长何庆魁发出公开信
·娱乐头条
·精彩社区
水陆两栖公交车在荷兰投入 全球胡须锦标赛在英国拉开
给你点颜色看看 小时候的十大经典零食
深圳一女子殡仪馆与病死男 女人美丽一生的9种坚持
欢乐同学会你想怎么过?  怎样的男人才可以叫老公
背下来,有一天你会用的上 厉害到不行
泡论坛的女人都是好女人 人类使用说明书
超级欠扁的脑筋急转 9月3日--抗日胜利纪念日
英语经典赞美三十句 英语吵架百句
一个衰人的自白! 好有个性的个性签名
长春地名一配一  帮你策划策划你的婚车
·行业信息
·新闻视点

·五花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