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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内资金被盗 应该向谁索要证据 |
新闻热线:0431-96618 来源:新文化报·新文化网 日期:2007-8-1 9:45:00 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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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沈女士来信:我由于轻信别人的谎言,致使自己信用卡内资金瞬间被盗。庆幸的是报警及时,诈骗犯的账户被封,卡内的钱也被冻结。朋友告诉我,只有将诈骗犯缉拿归案后,被盗的钱才能归还给我。 我目前只是从警方和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中得知诈骗犯的账户被封、卡内钱被冻结这一消息,我不知该如何索要、向谁索要文字上的证明?万一将来那个账户和钱全部不存在了,我该找谁去认定这件事?
律师解答:
作为信用凭证和支付工具的信用卡,持卡人和发卡银行的权利义务依据双方签署的书面《合约》约定。
一般而言,因持卡人自己原因使卡内资金被盗或者被骗,由持卡人本人承担责任。持卡人对疑似被盗或者被骗卡内资金后,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方式冻结盗窃或者诈骗嫌疑人的账户资金,但资金的返还须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经人民法院确认嫌疑人构成犯罪后,由法院依法处理。公安机关给报案人的案件受理材料和卡内资金支付记录信息,即是持卡人被盗或者被骗的初步证据。
此外,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对嫌疑人或者其账户的强制措施属于侦查秘密范畴,未经法院审理或者经法院审理涉案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的,持卡人不能通过刑事案件报案解决信用卡支付纠纷。因此,持卡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和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
■丁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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