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湖南省邵阳县下花桥镇乐安村13岁小学生胡某,因偷鸡被人告到他母亲那里。他母亲一怒之下把他摁在板凳上,在奶奶的帮助下,用菜刀猛割其手脚,同时用烧红的铁夹烙伤其背部十多处。胡某拼命挣脱逃离,路遇个体医生邓平宇,邓平宇赶紧把他带到医院免费治疗。据悉,胡某经常逃学,养成偷鸡摸狗的恶习,屡教不改,伤透了家人的心。当地群众对此事看法不一。有的说,以这种野蛮的手段对付孩子太过分;有的则认为,对付屡教不改的孩子就得蛮。
我们理解大人教育孩子“向善”的初衷,但对于暴力的教育手段,我们不能赞同。该事件中的暴力手法极像封建社会的刑罚,这暴露出,在一些群众脑中,还有不少封建残余。在他们眼里,孩子就是他们的私有财产,可以随意处置。
孩子偷鸡屡教不改固然令家长着急,但再急,其人身权是不容任何人侵犯的,父母也不可以。如果家长严重伤害孩子,可能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有关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据《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