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我国首部沐浴行业国家标准《沐浴业经营要求及等级评定》2008年2月已通过审定,有望上半年颁布实施。今后,公共浴池将具有禁止性病、皮肤病及其他各种传染病顾客就浴的标志及措施。所以此项要求最引人关注的无疑是悬挂“性病禁浴”的规定。为此记者走访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附近的3家大众浴池,觉得情况不容乐观。
标准解读:要求“干净”是关键
居民区内公共浴池的生意一直挺红火,仅3月6日晚上7点至8点,一个小时内,长春市泰山路附近的3家浴池,平均每家都有近10位顾客光临。记者注意到,当客人离开后,工作人员不是将其穿过的拖鞋放进消毒桶,而是直接放回拖鞋柜;男浴池中的泡澡池,更是众人同洗一池水。洗浴业卫生状况堪忧,亟待相关标准予以规范。相关要求规定,浴池要有专人负责卫生清洁工作,浴巾、浴衣、拖鞋、更衣柜要做相应消毒。此外,标准要求沐浴企业应设有禁止性病、皮肤病等传染病顾客就浴的标志。
现场踏访:“要求”落实成难题
虽然目前春城浴池大多悬挂禁止性病、皮肤病入浴的标牌,但实际操作却不容乐观。比如有性病患者入浴,浴室工作人员如何得知?是指望患者自觉不到公共浴池洗澡还是对顾客逐一进行浴前检查?这些问题如果没有具体的解决办法,这样的标准和规定仍无实质意义。
专家观点:洗澡染病几率较小
据吉林省人民医院皮肤性病科冯教授介绍,性病通过洗澡传染的几率是比较低的。但淋病、滴虫病和真菌感染等,可以通过毛巾、浴盆、衣服等用品传播。性病病人使用过的衣物、用具、浴巾等可能被病人的分泌物沾染而带上病菌,健康者的伤口接触到这些沾有病原菌的物品时可能被感染。冯教授强调说,90%以上的皮肤病并不传染,如牛皮癣、湿疹、过敏性皮炎、寻麻疹等都不传染,而且洗浴对部分疾病有治疗作用。
本报记者 闫宝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