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艳丽) “我们是跟团旅游,团费里已经包含了往返的硬卧费用,但回程时旅行社工作人员只给每人发了一张站台票送上了火车。”8日下午,长春市民崔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了刚刚结束的四日游中遇到的闹心事儿。
游客 车上未见旅行社人员便买了票
和崔先生一起参团旅游的共有22人,他们与长春市某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7日下午,当旅行团一行从山海关返程时,问题就出现了。
“当时长春市某旅行社的导游以及地接社导游只给我们每人发了一张站台票,便把我们送上了火车。”据崔先生和同行的游客们讲,虽然两位导游声称旅客上车后等火车开了便会有人来发硬卧票,但他们一行22人上车以后并没有看到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在车上,两位导游也并不同车返回,也找不到列车人员询问情况,因此,心里就有些担心。
游客们告诉记者,正是基于担心旅行社爽约等原因,所以大家在火车开之前一起决定下车。随后,崔先生等游客在当地花高价买了另外一晚间的返程车票,于8日凌晨到长。除100余元的票价之外,每张车票还加价30元。
旅行社 票已买好 只是游客不相信
8日下午,长春市某旅行社一位孙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旅行社的调查情况,当时确实有地接社的票务人员在火车上的其他车厢,而且车票也已经为游客们买好了。“车在山海关开车以后自然有票务人员将票交到游客手中,游客不相信,决定再次购票只能由其自己承担损失。”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将通过快递让地接社的工作人员将已经购买的当日车票邮寄到长,以作为证据。
相关部门 如何避免出现类似纠纷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潘海涛律师表示,如果旅行社能够提供确实有效的车票作为证据,那么其并不负有违约责任。
昨日,长春市旅游局负责旅游投诉的工作人员赵先生也向记者表示,8月下午他们接到电话投诉后,旅游局工作人员便按紧急事件处理,建议游客向旅游局提交一份书面投诉,有待进一步调查后判断责任问题。“如果旅行社已经为旅客异地购票,派专人在车上交票的方式也情有可原,关键双方在此之前要沟通好。”
有关人士还提醒随团旅游者,如果对旅途当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存在疑义,最好事先在签订旅游合时加以明确。例如,约定往返交通工具的时间及车次,由于暑运等因素需调整的话该如何补偿等,这样可从某种程度上避免事后纠纷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