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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给本报写信:一家“丧鹿费为啥由大家掏? |
新闻热线:0431-96618 来源:新文化报·新文化网 日期:2007-5-6 12:40:51 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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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化讯(记者 张南 陈澈) 3年前,村主任妹夫家养的鹿死了,但却用村民的公用积累金赔付,这是发生在通化县聚鑫开发区河口村一组的一件怪事。4月23日,本报记者接到一封印着河口村一组62名村民手印的联名信。
一个惯例 谁家出点事 用公共积累赔偿
河口村一组共有居民140多户,据了解,早在2000年时,河口村一组就有个不成文的约定:谁家遇到柴垛被点着或葡萄藤被砍的事件,如果找不到责任人,就用公共积累金赔偿。而公共积累是占用村民耕地时,从占地补偿中提留的钱,这钱是用于村里公共设施建设和村民福利待遇的。
2003年,村主任尹某的妹夫张国华曾是河口村一组的小组长,当时他家养的鹿死了3只,按照当时的约定,一组要用公共积累金赔偿,据村民反映当时3只鹿作价4.7万元,后来决定赔付2.7万元。由于种种原因,这笔钱到今年元旦前才赔付完毕。
张国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从2003年就不做小组长了,做这个太得罪人,我家养的鹿经常被人投毒。”他说,在2003年,他家的鹿被毒死了3只,一年后又被人投毒死了5只。这两次事儿共让他损失了十几万元,现在都不敢养鹿了。
谈到赔偿问题,他说:“当时是有个约定,谁家出事就用公用积累赔,我家鹿死也赔了,但只是第一次给了两万多元,第二次死鹿就没管。”另外,张国华还说,由于当时赔偿时他是小组长,又是党员,而且涉及的数额较大,所以赔偿的事是经过镇政府同意后由村民们都签了字才赔付的。
三点疑问 一只鹿值不值9000元?
河口村一组的一些村民告诉记者,今年元旦前,村里曾拿着一张白纸找村民签字,和村民说是要开义务工的工资得动用公共积累,140多户人家大多数都签了字。后来听说这张纸是用来写赔偿死鹿的同意书,大家都很气愤,但是谁也不敢声张,更不敢到村里查账调查。村民表示,一只鹿价值也就2000多元,怎么能作价9000多元一只呢。
4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河口村村委会,只见大门紧锁,办公室内空无一人。记者拨打了尹某的手机,尹某说自己正在开会,等会开完就该下班了。记者欲跟他另约时间采访,他以自己忙为由拒绝与记者见面,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鹿是病死还是被毒死?
记者随后采访了当年接案的通化县快大公安分局,据当年的办案民警介绍,当时他们确实接到了村民报案,称自家养的鹿被人投毒了。“我们立即赶到现场,亲眼目睹了鹿向墙上撞死的过程,鹿胃里的食物化验结果并不是投毒。我们又询问了有多年养鹿经验的人,说有一种病会造成这样的症状,最后我们以鹿是病死而非投毒死亡结案。”办案民警说,当时已把这个结果告诉了当事人,至于后来如何赔钱的事,他们不知情。
河口村账目哪去了?
按规定,村一级账目由上一级农经部门管理。河口村账目的主管部门是聚鑫开发区农村经济发展局(简称农经局),段丽华副局长说,农经局是去年4月成立的,河口村的鹿是在2003年死的,是否用公共积累进行赔偿,需要查河口村以前的账目。而当时的河口村是归快大茂镇管理,账不在农经局,应该去快大茂镇了解。而据快大茂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介绍,随着经济开发区的组建,河口村近4年的经济账目都已经转交给农经局了。
 62位村民的联名信 本报记者 张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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